新闻详情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塑料瓶可不可以重复使用

发布日期:2010-11-28 8:36:00 作者: 来源:本站

如今市场上销售的矿泉水、碳酸饮料、果汁等饮料的塑料瓶外形美观、设计时尚、携带方便,很受人们的欢迎。饮料喝完后,舍不得扔掉,留着再利用,尤其是中小学生、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农民工经常使用用过的矿泉水瓶装饮用水。而更多的市民爱用这些塑料包装瓶装盛放油、盐、酱、醋、酒、茶及黄豆、绿豆等杂粮。这种重复利用本是一种“低碳”的生活行为,却被媒体放大为重复使用会释放有毒物质致癌物,危害人体健康。这显然是认识上的偏差造成的。

    从塑料诞生到今天,塑料制品伴随着人类共同走过了百年历史,对社会经济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现在的塑料制品基本上都是高分子化合物,化学结构稳定,虽然确实存在一些有毒物质,但是在常温或者冷冻条件下释放的可能性极小。像可乐瓶、矿泉水瓶等塑料制品盛过开水之后都会发生变形,但并不影响其安全使用,只是外观产生较大变化,其内部分子结构并没有发生本质改变,也不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金属刷清洗塑料瓶的时候,即便将塑料瓶外表或内里磨损,也只是破坏了表面光洁度,而不会带来分子结构的破坏。至于盛放腐蚀性较强的酸碱溶液,塑料材料则是最安全的包装材料。

    专门研究毒素的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罗尔夫·哈顿博士指出,塑料瓶或塑料容器重复使用或在冷冻后使用不会危害健康。哈顿博士认为,毒素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因此很多生物中都聚集着少量有毒物质。这些有毒物质在工业加工过程中因为燃烧而产生毒副产品,并大量释放到空气中。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能渗透到食物链中,不过绝大部分有毒物质还是通过空气传播的。

    事实上,塑料瓶也是有“身份证”的。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有关专家介绍,塑料瓶底一般都有一个用三个箭头组成的三角形的标识,意思是可回收再生利用。回收标志是欧、美、日等国家的通用作法,我国早在1996年就出台了《塑料包装制品回收标志》。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我们的工程技术人员完全有能力保证塑料类食品包装对人类健康的安全,因此,塑料瓶或容器只要是正规厂家按照技术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且使用得当,就不会释放化学污染物,人们可以放心重复使用。

至于人们今天对塑料产生的一些偏见和误解,更多的是由于社会上一些不法生产商利欲熏心,采用回收料或劣质原料替代安全卫生的原料生产食品类包装,对社会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造成的,对于这类塑料瓶或塑料容器提醒慎用理所当然。

东莞市吉安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2010-11-28